对出境木质包装、包括垫木,但不包括那些经过深度加工处理不携带有害生物的木材制造的木质包装材料,如胶合板、刨花板、密度板等)实行IPPC标识管理是国际上通行的植物检疫规则,其主要目的是防止有害生物随木质包装出境的传播和蔓延。2002年3月,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公布了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出版物《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要求货物适用的出境木质包装应在出境前进行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专用标识。2005年3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颁布实施第69号令《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规定出境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合格的,按照规定加施IPPC专用标识。国际植保公约组织(IPPC)实行新的检疫措施规定,只须查验IPPC标识而不查验证书。
近年来,浙江辖区出口货物因出境木质包装无IPPC标识,标识不规范,检出有害物或其他问题在国外屡遭除害处理、销毁、退运以及禁止进境等检疫处理措施,使出口企业蒙受巨大经济损失,去年9月,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区一家新材料重点生产企业出口货物也是因为木质包装问题被美国官方通报,并予以退货,直接经济损失达10多万元。
出口木质包装使用企业应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加强内部管理,学习相关知识,保障出入境木制包装的检疫安全,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降低企业蒙受经济损失的风险。尤其是使用在非法检商品上的木质包装也要符合相关规定,企业切莫抱着侥幸心理蒙混过关。